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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鲁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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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知识产权办理条件服务至上「鲁旺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2-08-29 15:00:00        作者:鲁旺知识产权







哪些情况下商标有被撤销的风险?

03

不规范使用,随意变更字体图案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随意改变商标的字体、图案,这种常识性的错误,中小企业犯的。很多企业主观的认为,商标是我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从《商标法》角度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会受到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导致商标***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随意变更字体图案等也非常不利于品牌塑造和传播。或者说,这么随意使用商标的企业,可能心中根本就没有“品牌”这个概念。

04

商标到期未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自核准注册之日计算,商标申请人将拥有该注册商标十年的商标***权。十年期满之后,该商标持有者如未及时办理续展手续,该注册商标将被撤销。

05

商标成为通用名称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的重要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因此《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如果注册商标被频繁用于描述商品,导致其逐渐成为通用名称,该注册商标拥有的显著性将大大减弱,因此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商标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局会怎么处理

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校商标局将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什么时间 起享有商标权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权

3、商标法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哪些

商标法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人用药品和 药草制品

4、负责处理商标争议案件的机构是哪里

负责处理商标争议案件的机构是商标评审






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在申请时可以要求优先权吗?

: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在申请时可以要求优先权吗?

A:《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在中国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应载有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优先权证明文件一般由展会主办方出具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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