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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费用服务至上「多图」

发布时间:2022-09-05 13:29:00        作者:鲁旺知识产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 高企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一类(发明)不少于1个或二类(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著等,但不包括商标)不少于6个(10--15个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电子信息\生物与新\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制造与自动化);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 转化能力强,  ≥5项 (25-30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项 (19-24分)

   C. 转化能力一般,≥3项 (13-18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

   E. 转化能力弱,  ≥1项 (1-6分)

   F. 转化能力无,    0项 (0分)






项目

项目驱动型企业与非项目驱动型企业的区别

1、项目驱动型企业与非项目驱动型企业。随着项目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渗透和成熟,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周而复始的、重复性的工作;一类为一次性的、***的任务分化的工作。根据主要经营活动的类型相应的企业也可以分为项目驱动型企业和非项目驱动型企业两大基本类型。

项目驱动型企业,如建筑企业、服务型企业及飞机、造船、大型机械制造、大型设备交通工具等制造企业,它们的工作都以项目为特征,具有一次性、***性的特点。在这些项目驱动型的组织中,几乎所有的工作都是以项目为特征,而且每个项目作为一个独立的成本核算单位都有自己的盈亏报告。项目驱动型组织是通过其一系列前后相接的项目的起始终结的动态过程来实现企业的利润的增长,也就是说企业的利润是所有单个项目的利润之和。具有以上特征的企业通称为项目驱动型企业或项目型组织。 非项目驱动型企业(非项目型组织)通常是传统的制造、服务、营销、研发类企业。组织中大量的工作是重复性的周期活动,企业的管理是围绕着产品的生产流程进行***分工和职能划分的。组织结构为典型的层级金字塔型。企业创造的收入和利润来自于所有部门和员工的混合劳动,没有独立的利润中心,各单位的工作不能进行单独核算。在非项目型企业中也存在着类似项目性质的一次性工作,如新产品研发上市、流程优化、技术创新等,但这些工作没有被系统地组织管理起来,是被定义为任务而不是项目,采用非正式的方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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