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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鲁旺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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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新知识产权认证费用免费咨询「鲁旺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9-18 06:46:00        作者:鲁旺知识产权







哪些情况下商标有被撤销的风险?

01

连续三年不使用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随着商标意识的提高,我国的商标注册量近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态势增长,注册商标资源因而显得愈加稀缺。如果整整三年之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02

恶意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违反该规定的新申请注册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于已成功注册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是恶意,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可随时请求商标评审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03

不规范使用,随意变更字体图案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随意改变商标的字体、图案,这种常识性的错误,中小企业犯的。很多企业主观的认为,商标是我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从《商标法》角度看,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会受到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导致商标***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此外,随意变更字体图案等也非常不利于品牌塑造和传播。或者说,这么随意使用商标的企业,可能心中根本就没有“品牌”这个概念。

04

商标到期未续展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自核准注册之日计算,商标申请人将拥有该注册商标十年的商标***权。十年期满之后,该商标持有者如未及时办理续展手续,该注册商标将被撤销。

05

商标成为通用名称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的重要功能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因此《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商标必须具备显著性。如果注册商标被频繁用于描述商品,导致其逐渐成为通用名称,该注册商标拥有的显著性将大大减弱,因此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注册一个商标可以在所有商品上得到保护吗?

是。我们国家将商品或者服务分成45大类,其分类标准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普通的注册商标只在其所在类别受法律保护,因此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应合理选择自己正在使用的或者将来准备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类别进行注册。

一般的注册商标只在其所在的的类别受到法律保护。所谓的全类保护是指在45种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受到保护。途径有两种:一、成为***,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全类保护;二、进行全类注册,把与自己相关的类别、今后可能发展到的类别、有价值的类别等都进行注册保护。


商标驳回复审的主要理由?

(1)影响商标驳回复审成功率的主要因素是看复审申请书中说明的复审理由的“分量”和“成色”。申请人驳回复审成功的案件,主要提出以下理由: (一)申请商标是申请人以前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具有一定的度和美誉度。申请商标已被申请人广泛使用,并与申请人形成一一对应关系,具有该商标应具有的显著性。 (2)申请商标是申请人原设计的全新商标,具有性和显著性。申请商标核准注册,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 (3)申请商标与被引用商标在构成要素、绘制方法、整体外观、显著部分、称呼、含义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会混淆消费者,不构成近似商标。其中,具体区别在构件、绘制方法、整体外观、显著部位、调用、意义等方面。可以通过详细的解释来增强说服力。 (4) 根据审查标准的一致性原则,结合本案,所有被引用的商标都含有类似的要素,都是在批准使用的类似群体中交叉,但终被陆续批准注册。由此可见,商标中的类似因素并不是被拒绝的决定性原因。因此,商标有其自身的显著特征,可以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即应当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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